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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

字体: 【 】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19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

时间: 2019-06-28 22:30:28

 

情况分析:

贵阳市作为16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地区)之一,2018年下半年系统开展了改革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一是精简事项优化流程,超计划完成改革目标。改革后的最长审批办理时限控制在99个工作日内,最短审批办理时限控制在54个工作日内,超计划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120个工作日改革目标。二是建设系统完善机制,“5大举措”确保改革实效。(1)整合空间类专项规划,“一张蓝图”数据库并投入审批平台进行试运行;(2)新开发了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市、区(县)同步收件和审批办理;(3)在市政务大厅设立了6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4)梳理和整合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实现了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工作要求;(5)出台了30多项配套制度,形成了一套新的审批协调机制、督办督查机制。三是深挖改革潜力,“4个创新”突出贵阳特色。(1)探索“实名认证”在审批体制中的应用,真正实现不产生任何费用的“一网通办”;(2)优化市政公用服务审批时序,将供水、供电、燃气报装提前至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完成后办理;(3)探索实行“1+14”窗口就近报件模式,同时在14个区(市、县)、开发区同样设置相应窗口,切实提升办事效率;(4)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立了全程代办服务窗口,提供无偿代办服务。     在取得明显效果的同时,改革试点工作当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法规配套和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在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的推动上还有待完善。二是审批管理系统还未全面完成的新老交替。新审批系统与各部门原有的审批系统(特别是一些垂直使用系统)之间还无法实现完全闭合,导致两套(甚至多套)审批系统并用的情况还存在。三是“三规融合”存在一定实质性差异图斑暂时还无法消除。“三规融合”过程中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实质性差异图斑,需要在各单项规划下一轮调整时才能真正消除。四是信用体系执行还存在局限性。但目前失信对象只能在新审批系统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范围内的地方信用体系内受到限制,信用体系的威慑作用还不够强大。五是宣传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对参建各方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

具体建议:

      (一)加快法规配套与机制建设。加快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尽快落实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 (二)实现新审批管理系统与各职能部门原有审批系统之间无缝对接。加快与各审批职能部门原审批系统的对接整合,尽快停用各职能部门原有审批系统,真正实现“统一体系、统一标准”,杜绝新审批管理系统之外的“体外循环”。 (三)加快推进规划修编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因素,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林规)进行修编,在规划修编的过程当中消除实质性差异图斑,实现真正“多规融合”,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基础技术保障。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把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地方信用体系与国家企业信用体系、金融信用体系、司法信用体系等已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对接并联,形成更大威慑力,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保障告知承诺制度落实,促进改革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建议多种形式开展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扩大改革知晓率和认同度。同时加强开展针对审批管理人员、参建各方人员关于改革配套制度、流程机制的培训工作,使改革的成果能及时产生效益,真正服务社会,服务大众。 (六)在优化流程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实现审批时限再压缩。进一步挤干流程水分,力争把最长审批时限控制在80个工作日以内,为全国、全省全面开展改革工作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